(2023)苏0322民初5425号
陈向前:原告杜鹏、王帅与被告陈向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102号
吴贻胜、薛元华:原告李厚现与被告吴贻胜、薛元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783号
扬州宇之悦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王宇:原告扬州东成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78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4881号
毛晓炜:本院受理戴冠群诉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4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1250号
吕月萍: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02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2928号
李星星:本院受理原告沈寒与被告李星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744号
汤毅英、徐秀华: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高峰、汤毅英、徐秀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91号
程胜、武进区牛塘品贺电子商务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被告程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武进区牛塘品贺电子商务经营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29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43号
朱永霞:本院受理原告高正兵与被告朱永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36号
张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286号
陈苏浪、张茹: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551号
夏加成: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汇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570号
董新:本院受理原告武青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2367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涛录味电子商务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安徽鑫世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徐溜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催4号
申请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汇票,票面号码00100041 28507853(出票日期2020年5月22日,票面金额2000元,申请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法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催5号
申请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汇票,票面号码00100041 31391341(出票日期2019年7月4日,票面金额5000元,申请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法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徐凯,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201201210688980,声明作废。
2023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遗失:南京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标志牌号(苏)运包字0102600,声明作废。
南京快鹿商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