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社区矫正“管得住”“矫得好”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3日A02
日期:07-13
“范律师,我在公司工作将近5年,劳动合同将要到期,但公司说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法律上对经济补偿有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具体按照劳动的年限……”日前,社矫对象王某在入矫报到时提起自己的遭遇,并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值班律师了解情况后耐心予以解答。
自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苏州市姑苏区充分发挥律师辅助矫正作用,在全市率先启动律师值班制度,对矫正流程、各环节文书、规范文件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三年来,该区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值班89人次,开展专题法治教育42场852人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10余件。为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标准,他们还探索推出社区矫正管理标准化成果——《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细化从调查评估到档案归档28个子项的具体实施方法,为基层社区矫正执法提供了“操作指南”。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们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还积极优化“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模式,根据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对在册社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实时动态信息数据采集和分析,及时调整教育管理内容,分类开展未成年、女性、盗窃、非吸等群体的损害修复工作,开设塑心、正心、暖心、润心“四心”特色课堂,努力唤醒社矫对象的悔过从善之心。同时瞄准涉企业、经营类社矫对象的生产经营需求,打造“法企同行 护矫远航”帮扶项目,通过经常性跨市县审批、走访及体检等,方便相关社矫对象参与生产经营,为其提供相应的风险提示和专业的指导帮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姑苏区司法局还积极梳理“帮扶清单”,先后实施开展多个帮扶项目和一系列帮扶活动。他们连续三年同艾丁、易禾等专业心理咨询公司合作,创新心理矫治“家庭疗法”,引导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帮助社矫对象有效改善家庭关系,顺利度过矫正期。社矫对象陈某入矫时中度抑郁,运用“家庭疗法”后,目前已经平稳解矫。该局还结合不同的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暖冬行动”“六一护苗”“金秋助学”“春风行动”等系列帮扶活动,不断加强对社矫对象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力度。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要‘管得住’,还要‘矫得好’,积极教育引导社矫对象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姑苏区司法局副局长黄洪平表示。他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发挥教育帮扶基地作用,奋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