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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江海”新“枫”景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1日A02

日期: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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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劈波斩浪去,携手共护航。2020年中国航海日,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共同签署《战略协作备忘录》。2021年,南京海事法院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海警局、长江航运公安分局以及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再次签署协议,将协作机制扩展为“1+10”模式。各方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纠纷化解、社会治理等方面协作配合,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协作格局,联动破解沉船打捞、船舶扣押、生态环境修复等司法执法难题,形成“海上枫桥”特色品牌。

多措保权益,温情暖船员。江苏拥有船员24.4万人,约占全国的1/7,其中,海船船员8.5万余人。由于工作性质,水上服务区成为船员最常光顾的地方。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利用这一平台,与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联手先后在南京兴隆洲、新生圩、南通、镇江六圩、苏州太仓、连云港等地的水上服务区设立2个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及5家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开通船员诉讼绿色通道,发布“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十大举措”及《船员权益风险提示手册》,打造船员权益保护的水上风景线。

同饮长江水,共抓大保护。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用法治力量共护“一江清水”。通过召开示范庭审,一揽子化解38件涉长江“三无船舶”行政诉讼,依法支持长江“三无船舶”清零攻坚。妥善化解53起盐城大丰海域“退渔还湿”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件、19起“渔禾岛紫菜养殖”海域使用权登记行政案件中协调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涉案群众座谈调研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系列解决方案,“海上枫桥经验”在海事行政争议领域生根开花。

创新智治,科技赋能助力全域解纷

“‘法护海江河平台’的上线,极大地便利了我们,感谢南京海事法院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严谨细致与认真负责,使我们能够在线上快速化解纠纷,一次性实现案结事了。”巴拿马籍“君润”轮与中国籍“芜湖顺祥1688”轮碰撞纠纷案件当事人在签署线上和解协议后感慨道。

通江达海法护航,指尖轻击速解纷。为实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南京海事法院开发上线了自助一键式的“法护海江河”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该智能化平台整合行业协会、地方法院、海事行政机关解纷资源,打造集信息归集、事项流转、监督管理、预警决策于一体的“智慧大脑”,实现“多元解纷阵地挺到哪儿、智能化平台布点到哪儿”,依托信息建设为解纷站点提质增效赋能。涉海群体只需在“指尖”点击,便可享受到纠纷化解、法律咨询、就地开庭等司法服务,有效拓展了海事多元解纷机制覆盖面。

精准定位促执行,在线查控提效能。船舶实时定位查询曾一度是海事执行的难点,南京海事法院开发全国海事法院首个“点对点”船舶在线执行查控平台,集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轨迹追踪、扣押通知在线送达、扣押进度实时跟进等功能于一体,平台运行以来,已助力扣押各类船舶470艘次,包括17艘外籍船舶,实现船舶查控效率大幅提升。

联合惩戒铸诚信,能动司法促治理。与海事局等单位依托大数据平台,南京海事法院创新行政执法证据调取方式,共建海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协作各方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行政执法部门将其纳入监管领域“黑名单”,共同推进海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南京海事法院还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制度缺失、监管漏洞等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