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刀棍欲进法庭 难逃法警火眼金睛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1日A06
日期:07-11
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李金宝)近日,沭阳法院韩山法庭查出并妥善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带管制器具试图进入人民法庭事件,有效维护了人民法庭警务安全,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日上午10时许,韩山法庭安检员对来访当事人例行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女子表情不太自然,立即提高警惕,随后从其随身携带的包中搜出长约60厘米的不锈钢甩棍一根和长约10厘米的弹簧刀一把。安检人员立即对该女子采取人物分离管控措施,并暂扣上述物品,同时将情况报告给法庭负责人张思源。张思源及时赶到现场,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该院迅速就如何处置作出布置。按照联防联控机制,韩山人民法庭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辖区公安派出所,两名民警到现场处置。
涉事女子殷某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因彩礼的事与男方产生争议,双方情绪对立。据殷某称,她准备在当天的庭审中与男方谈不拢时就使用甩棍、刀具教训对方。后经法官批评教育和悉心劝导,殷某情绪逐渐平复,主动承认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保证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再发生过激行为。
当天庭审结束后,民警将殷某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所携带的甩棍、刀具,韩山人民法庭对殷某进行了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随后,韩山人民法庭又协调殷某居住地的派出所和村委会,共同对其开展心理疏导,防止其再次出现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