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11日A04
日期:07-11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送达公告
被征收人朱莉,身份证号码:32012319XXXXXX1228。
被征收人朱立虎、朱莉、朱红位于六合区玉带镇农科巷76号的房屋在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相关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范围内。朱立虎、朱莉、朱红未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实施单位达成补偿协议,本机关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宁新区管征地补字〔2023〕3号),涉及朱莉户主要内容如下:朱莉户认定人口为朱莉、朱梓琪2人,房屋征收补偿款共582780元,2人可申购安置房面积约120㎡,安置房地点在六合区雄州街道城东安置房片区,具体安置面积以实际拿房为准,安置房申购基准价为4100元/㎡,但需结清差价。你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腾空上述房屋及占地交付征收实施单位,并按规定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手续。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已对朱立虎、朱红送达,因对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号4楼(电话58600727)领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宁新区管征地补字〔2023〕3号),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