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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07日A09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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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7004号

潘厉锷、潘坚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101号

陈平、张春旺: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潘道龙与被告陈平、张春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潘道龙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389号

曹文忠:本院受理原告华社军与被告曹文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779号

佟海波:原告杜红旗诉被告佟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202号

王文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宗平诉被告杭州鑫之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文杰、吴苏燕、南京湖泽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宗平就(2022)苏0102民初1620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97号

栖霞区龙洲超市店:本院受理原告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栖霞区龙洲超市店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84号

南京易迈得百货超市店:本院受理原告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易迈得百货超市店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586号

朱静、南京楾之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姝静与被告朱静、南京楾之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等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207号

张耀军:本院受理原告汪克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2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