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弋
本报通讯员 周淑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司法行政系统着眼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事事办好”的责任心,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好这些琐碎“小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阿三爷的心愿终于“圆了”
“好妹,我的房子怎么还没拿到?老住在侄子的拆迁房里,总归不是个事啊!阿有啥好办法呢?”祖居吴中区横泾街道的阿三爷终身未娶,一个人倒也逍遥自在。只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80周岁的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前,心里总牵挂着拆迁安置房还未拿到。这不,正好碰到了正在社区值班的法律顾问吴华勤,阿三爷连忙上前问道。
原来,阿三爷的房子于2018年拆迁,按照“拆一还一”的政策,他应得120平方的房子和配套车库,只是一直没有拿到。而且他听说,从拿房到办证还得五六年时间。他既担心有生之年不能处理好房子的事,又担心没有法定赡养人,晚年生活没有保障。
在聊天中,吴华勤向老人解释了拆迁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属于政策性房屋,取得房产所有权需要一个漫长过程,让他不要太着急,同时仔细询问他的真实想法。阿三爷表示,想要将安置房赠予愿意为自己养老的人,只要帮忙看病、照顾好他的老年生活就可以。还说,自从拆迁后,自己一直住在侄子的拆迁屋里,和侄儿一家处得也好。
吴华勤随即帮他起草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村治调主任联系老人的侄子侄媳,征求他们的意见后,一起签署了这份协议。拿到遗赠扶养协议后,阿三爷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李家母子的烦恼“解开了”
日前,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援助律师与东山司法所所长、村治调主任组成法律援助团队,专程赶到东山镇村民李某的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从申请到受理、指派、办案的一站式服务,让李某及其母亲万分感激,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2018年,李某在干农活时摔伤,导致全身瘫痪。后其妻起诉离婚,并要求李某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低保收入。李某摔伤后一直由70多岁的母亲照料,没有其他收入,微薄的低保收入全部用来支付日常医药费用。
收到起诉书后,李某与母亲不知该如何应对,遂找到东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查看法院起诉状、询问当事人,并向熟知情况的当地村书记询问后,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为李某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并与镇村联手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帮助李某解决这桩“闹心事”。
闹翻脸的一家人“和好了”
丧偶多年的女子想要再找个伴侣,却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一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在“法律明白人”郭雪红的引导下,他们解开了心结,又和好如初了。最近,临湖镇的村民们都在传颂着这样一段佳话。
儿子去世后,老夫妇一直与儿媳妇及孙子孙女一起生活,家庭一向和睦。没想到现在儿媳妇却有了再找个伴侣共同生活的想法,顿时遭到老夫妇的激烈反对,甚至一度将儿媳妇赶出了家门。
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郭雪红详细了解情况后,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多次上门将双方约坐在一起,以拉家常的方式,分别对他们进行细心的说理说法。一方面告知老夫妇法律保障婚姻自由,一方面向儿媳妇宣传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并向他们详细讲解分析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在郭雪红细致入微的调解和宣传教育下,老夫妇与儿媳妇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使这起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一家人的生活又回复了往日的宁静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