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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禁毒利剑 守一方净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04日A08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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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A版)

镇江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严重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应当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攻坚克难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镇江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涉案毒品仍以传统毒品与合成毒品为主,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列管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犯罪开始浮出水面,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

“我做了与人生初衷、职业身份相违背的事情,真的非常后悔……”今年5月,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忏悔道。

治病救人的“药品”若是被擅自买卖用于非法用途,可能会变成“毒品”。2022年10月,某平台上一则“特殊”聊天信息引起警方注意,聊天内容涉及的“氯硝西泮”“咪达唑仑”“佐匹克隆”等药品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滥用均有可能成瘾。经审查,赵某对其贩卖精神二类药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余某(另案处理)交代,之前吸食的大麻等毒品已经很难买到,他便开始搜索氯硝西泮等精神药品作为“替代品”,看到赵某发布的信息后,就从他处购买类似药物。与此同时,根据赵某提供的线索,2022年11月,警方将某精神卫生中心护士侯某及同科室医生孙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孙某、赵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系吸毒人员或用于非法用途,仍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外,犯罪手段呈现出“网上网下”交织特征,“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交付成为毒品犯罪重要手段。全市法院扎实推进毒品案件审判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专业审判力量,不断提升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毒品犯罪形势和案件特点,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及时解决审判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市域综合治理

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镇江法院将禁毒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依托审判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禁毒集中宣传和日常法治教育。

党建联盟携手创建“绿色无毒社区”。为充分发挥党建在禁毒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禁毒知晓率、参与度,镇江中院刑一庭党支部与宝塔路街道黎明社区党委签署党建共建协议,双方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融入基层,履行禁毒共同工作责任、完善禁毒社会治理体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共建活动还特别邀请了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镇江市活动中心顾其荣等4名老干部与在职法官一起开展禁毒宣讲活动。

“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因为毒品价格昂贵且是个‘无底洞’,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就会铤而走险,进行以贩养吸、诈骗、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害人害己。”一场“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主题宣讲活动在润州区润商小学开讲了,法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展示常见毒品仿真样品等,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学生们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思想,镇江法院认真履行作为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职能单位沟通协作,积极探索禁毒合作共治新举措,更好凝聚禁毒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