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拒执”零容忍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04日A06
日期:07-04
本报讯(通讯员 黄梦琦)近日,溧阳市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打出“组合拳”,通过风险告知、移送线索、立案侦查,以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方式,推动两起终本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韩某是两起货款纠纷的被执行人。执行中,除扣划韩某银行账户千余元外,因查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案件执行难以有效推进,两案件均以终本方式结案。
案件终本不代表法院执行行为终结,溧阳法院在后续终本案件管理过程中,通过依法调查被执行人韩某的个人微信账单,发现其月收入少则三四千,多则七八千,但均于收款当日将款项转账给他人。韩某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故意隐瞒有收入的事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为规避执行,将收入恶意转移给他人,导致判决中载明的执行义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溧阳法院遂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后,韩某意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迫于刑罚威慑,于是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不久,韩某家人至溧阳法院代其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顺利得到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