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商相融”院庭协同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04日A05
日期:07-04
本报讯(通讯员 居丹丹)近日,苏州中院、相城法院两级法院共建“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启动仪式在黄埭法庭举办。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高小刚和相城法院副院长王刚会签了《关于共建“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的若干意见》
相城法院代院长俞水娟在致辞中介绍,共建“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是不断探索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苏州地区本土化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新举措、新方法,这对于持续提升相城辖区内商事案件办理质效及司法护航“双中心”建设效能大有帮助。
苏州中院副院长包刚表示,商事审判工作,是保障“双中心”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相城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开拓创新,首先选取了商事审判这一条线,与苏州中院共同研究打造出“相商相融”的院庭协同平台,是践行“四敢”精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