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来 共“童”成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7月04日A05
日期:07-04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三八红旗集体”……近年来,连云港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条线斩获了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这些荣誉的背后是连云港法院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呵护祖国花朵辛苦付出。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表示,“连云港法院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延伸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宽严相济筑牢“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5件,判决454人。审结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103件,判决141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管免119人。”
5月31日,在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玉通报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原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少年案件审判统一归口,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
2022年11月15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某培训机构聘用舞蹈教师赵某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件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某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连云港市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已累计对9名被告人判处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针对离婚案件中发现的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全市法院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年6月以来,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件,2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延伸司法职能“展温情”
“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并放任其与他人同居生活,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责令你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1月10日,法官与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对法院审理的两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未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连云港市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