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检察用公心换公信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9日A02
日期:06-29
(上接1版)近年来,清江浦区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3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如我在诉用心用情为民解忧
林女士的女儿是美术类高考生,林女士与李老师个人签订某大学升学委托培训协议,因女儿未被某大学录取,林女士要求李老师退费,而李老师以协议中“以文化课成绩不达标导致未录取不予退费”的规定,不退还相关费用。林女士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于是,林女士向清江浦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案后,办案检察官调阅了侦查卷宗,仔细查看双方签订协议前的聊天记录,逐条分析协议条款,逐渐理顺了双方矛盾的原委,判断该案属于民事纠纷,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但林女士难以接受,坚持认为自己遭到了诈骗。
为打消林女士疑虑,检察机关决定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中立第三方”资深律师作为听证员,从维权角度给予法律意见。经过听证,虽然法理讲明了,但林女士仍然心有不甘,态度坚决地拒绝走诉讼途径。
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具有调解基础,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以“背靠背”调解方式开始。经过一轮沟通,林女士要求全额退还学费,而李老师只同意退还5万元,双方差距悬殊。虽然协议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其中的部分内容却有违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检察官以此为突破口,多轮耐心调解,释法说理。最终,林女士和李老师达成12万元的赔偿、谅解协议,李老师也表示要总结反思、引以为戒。
“实质性化解矛盾是我们办案的目标,也是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这就要求我们聚焦引发矛盾的‘根源’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为当事人提供可行的救济途径。”清江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姚文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