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前夫骚扰威胁 沭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30日A06
日期:06-30
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李金宝)近日,沭阳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遭受跟踪、骚扰、威胁的申请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申请人朱某与被申请人荣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内生育两名子女。后双方于2020年1月登记离婚。离婚后,荣某经常跟踪、骚扰、威胁朱某。朱某多次报警,沭阳公安局重庆路派出所多次出警,并对荣某进行了训诫,但荣某还是继续威胁、骚扰朱某。朱某向沭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根据申请人朱某提供的报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认定朱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荣某对朱某实施威胁、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荣某纠缠、骚扰、侮辱、诽谤朱某;禁止被申请人荣某泄露、传播朱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该院干警及时向朱某、荣某及其双方住所地的社区和派出所送达了裁定书,社区和派出所收到后表示积极配合并高度重视,时刻关注当事人动向,随时向法院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