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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为保健食品销售“提个醒”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9日A06

日期: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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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以前不知道自己常喝的功能饮料属于保健食品,这类保健食品如果缺少监管很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就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保健食品监管职责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中,听证员发表感想时说。

2022年11月,滨湖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商家存在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情形,主要包括部分商家在未取得销售许可的情况下销售保健食品、入网销售保健食品未依法公开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未划定专门保健食品区域或设立提示牌进行消费提示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健(功能)食品相较于普通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食用量、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故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避免不适宜人群将保健食品当作普通食品从而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滨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周瑱介绍。

为全面听取各方意见,作出更客观准确的认定,滨湖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和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依法查处不规范经营情形。

2023年5月,检察机关收到一份反馈意见函称“以督促整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为契机,我们将特殊食品经营领域监管执法与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建立风险隐患处置清单,督促加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对不规范经营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处罚,并延伸排查、集中整治。在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统一了执法标准,为保障群众特殊食品消费安全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