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检察用公心换公信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9日A01
日期:06-29
近年来,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彰显了基层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刑事和解让司法更有温度
“本来是熟人,因一时冲动产生这样的后果,我很后悔,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真诚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化解矛盾。”在清江浦区检察院积极调解下,故意伤害案被不起诉人漆某向被害人马某道歉后,二人握手言和。
2022年3月23日,漆某和马某因偶发性矛盾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马某头部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件事实清楚,诉之定罪不难,但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很可能会加深双方积怨。结合漆某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且有赔偿意愿等情节,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向被害人释法说理,为调解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根据被害人伤情和同类案件赔偿判决情况,督促漆某主动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漆某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损失3万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清江浦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局建立轻伤害类案联动调处机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多元化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机制,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以来,办理故意伤害案件45件,向2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1万元。
行政争议从“监督”到“化解”
“多亏检察官帮我‘摘掉’了‘法定代表人’这个头衔,治好了我的‘心病’。”近日,行政争议化解案件当事人王某给检察官送来锦旗。
失去了法定代表人身份,为什么还这么高兴?原来,几年前,王某从某装饰公司离职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并未从工商登记栏中予以涤除。公司恰又遇到经济纠纷,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王某被限制了高消费,致使其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王某遂起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但几经周折仍未解决实际问题。
该院受理王某的监督申请后,检察官先后多次走访案件当事人和行政机关,深入了解涤除程序,寻找类似案例解决办法。通过多次召开“碰头会”商讨,并经过行政审批部门逐级审批,最终决定,在系统中用符号来替换王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办检察官还积极与法院沟通,商请法院执行部门依据原民事判决向行政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随后,检察官陪同王某到行政审批部门,现场涤除了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这件行政争议案件也得到实质性化解。(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