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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8日A02

日期: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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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据了解,为全力服务企业项目,东台法院组建7个由院领导牵头构成的司法服务组,明确每个院领导、法官对接挂钩服务的企业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通过走访调研、“法律体检”等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减负纾困、恢复发展。

一直以来,东台法院重抓破产审判工作,明确2个破产审判团队,专门负责“执转破”案件审查和破产案件审理,大力推行快速审理机制。2022年以来,东台法院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结破产案件15件,平均用时46.53天。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执行工作来保驾护航。东台法院运用“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手段,促成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明确专人专职具体负责信用修复、司法拍卖、僵尸企业清理等工作,通过处置闲置土地、低效厂房、“僵尸企业”,实现“腾笼换鸟”“开笼引凤”。2022年以来,东台法院帮助131家企业恢复信用、处置僵尸企业14家。

“小建议”发挥“大作用”

2021年3月26日,一份来自原中国银保监会的《关于防范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残值暴利”的司法建议书》回函,到了东台法院法官手中。

原来,通过审理关于车辆理赔的保险合同案件,东台法院法官发现,“黄牛”与事故车主达成购买事故车辆的协议,再通过诉讼途径获得保险赔偿,并获得残值车辆所有权,进而通过“拆分并售卖残值车辆配件”等方式赚取暴利。收到司法建议后,为进一步规范残值车辆理赔市场,原中国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全国保险公司推广司法建议。

近年来,东台法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律的视角积极为企业“把脉问诊”,及时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为企业的良性发展送上“法治处方”。

前不久,东台法院在审理一起破产案件中发现,同一地址上注册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这家新公司租赁了破产企业的厂房,并借用破产企业的特殊资质、水电账户等进行生产经营,新公司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为解决同一地址上注册的新公司套用旧公司生产资质引发安全隐患、规避法院执行等问题,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东台法院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一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建议书。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开展核查工作并积极函复落实。

此份司法建议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实现了从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的目的,为促进辖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