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开门听民意”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8日A02
日期:06-28
本报讯(记者 姚瑶)为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6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就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据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组织第二轮全面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安排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的目标任务,涉及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及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等方面,拟安排正式项目63件,调研项目共37件。正式项目中,制定32件、修改27件、废旧立新4件;分别为:2023年18件,其中制定10件、修改8件;2024年13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5件、废旧立新1件;2025年15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7件、废旧立新1件;2026-2027年17件,其中制定8件、修改7件、废旧立新2件。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强调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意义。他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和载体,科学运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完善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方法;围绕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要对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立法反馈机制,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讲好人大立法故事,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