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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9日A07

日期: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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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723民初1281号

任新全:本院受理任秦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03民初5261号

哈尔滨秀兰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德刚与哈尔滨秀兰运输有限公司、刘汉东、盐城市新鸿达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刘汉东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259号

李军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宽伟与被告李军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747号

陈传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被告陈传龙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994号

邓永京、王仕嫱: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968号

肖平、肖定粮:本院受理原告句容市山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肖平、肖定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523号

江苏源树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蒋有康与被告江苏源树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83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508号

刘俊:本院受理的原告耿沈阳与被告刘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2231号

刘欣:本院受理原告陶彬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2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4112号

滨海锤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诸暨伊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单位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393号

淮安智朗之星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饶雪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帅星与被告淮安智朗之星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饶雪峰与第三人无锡瑞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741号

庄恒中、梁学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与被告庄恒中、梁学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59号

王余喜、孙艮春、王钰凯:本院受理原告蔡晓贺、周素琴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周云松:本院受理孙辰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徐溜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2民初6598号

滨海宝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志风、耿志刚与被告韩乃全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2民初6598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410号

刘德梅、张守飞:本院受理原告吴明芷与被告刘德梅、张守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496号

刘德梅、张守飞:本院受理原告刘春梅与被告刘德梅、张守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915号

骆海军:本院受理原告战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16号

潘铭:本院受理吴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707号

葛肖肖:本院受理原告葛佳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89号

钱磊、常小党:本院受理原告钱贵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38号

徐中亭:本院受理原告张利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33号

季亚东、范育芹: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298号

南京塞班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莫继强、南京塞班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298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136号

南京文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存伟、南京俊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弘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458号

冯燕:本院受理原告夏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15号之二

张启舜:本院受理原告权启增与你和孔东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651号

耿儒明:本院受理原告沙恒春诉你及被告马东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788号

徐爱萍:本院受理原告阮永宏与被告徐爱萍民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1375号

奚小勇:本院受理奚靓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原告提供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942号

卫亮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同连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018号

魏明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万恒防腐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魏明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023号

李晓光、姜桂凤: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23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2525号

曹广超:本院受理原告张海雷诉被告周建、曹广超、司然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1524号

赵锋:本院受理原告郝瑞友与被告赵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苏0991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起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4618号

蒋芳平、沈刚: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威纳塑料容器有限公司与被告蒋芳平、沈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3641号

陈鹏:本院受理原告管文松与被告陈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反馈,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046号

周雪兴:本院受理原告上官才祥与被告周雪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4201号

润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润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3民初420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948号

童金山:本院受理原告苗启玉与被告童金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921号

吉中广、陈玉芹、吉银翔:本院受理原告陈仁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43号

梁宁:本院受理原告梁龙亚与被告梁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请于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286亏

杨子古:本院受理原告蒋兵诉被告杨子古、常州市武进区牛塘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290号

李帆:本院受理原告马香梅诉被告李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