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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6日A03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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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723民初2534号

耿小三: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36号

匡占海: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567号

曹恒余: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28号

王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29号

常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14号

郑朝金、郑朝成、灌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院受理原告郑朝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31号

周朝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84号

张岩: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85号

颜仕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00号

王守谋: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王志农资经营部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36号

李茂停:本院受理原告李兆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52号

张洪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55号

杨井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57号

张旭: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65号

潘成书: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82号

刘新洋: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87号

龚维国: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88号

王岩: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412号

王二琴: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839号

顾宝龙、江苏步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华诉被告顾宝龙、江苏步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353号

朱泳良:本院受理原告陈楼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399号

沈秋良、沈归模:本院受理原告姚潇与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731号

赵辉、张雷:本院受理原告王恩满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886号

顾善来:本院受理原告孟小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108号

邰春华:本院受理原告韩战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946号

北京微银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殷建伟诉你与淮安拉米加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3664号

赵阶河:原告张照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阶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照冰建材款1744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终680号

江苏宜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23)苏01民终680号上诉人朱振与被上诉人江苏宜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民终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862号

陈敏:本院受理原告吴吉辉与被告陈敏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盐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67号

常州市燕翔铜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就被执行人常州市燕翔铜线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67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71号

常州市鹏宽机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就被执行人常州市鹏宽机电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71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72号

常州新高科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就被执行人常州新高科纺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72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行审73号

常州市奇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就被执行人常州市奇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行审73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2516号

周红霞、相文忠:本院受理原告姜伟、周素梅诉周红霞、相文忠、吴天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淮阴区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447号

徐庶:本院受理原告张佑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500号

吴军:本院受理原告单龙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263号

马明喜、陈启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德银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55号

蒋道秀: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359号

刘中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32号

戴强仁: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35号

董廷树: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81号

马少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982号

胡加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