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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法院聚力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1日A01

日期: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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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赵大为 吕高美 本报记者 翟敏

喜报传来!近日,淮安市中级法院“暖企纾困 助企发展”执行攻坚项目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创新创优优秀项目“二等奖”。

在全省率先建立“两书同达”机制、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渠道……近年来,淮安中院着眼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聚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1+4专项行动,以高质效的执行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

信用分级管理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在执行实践中,淮安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因为遇到困难暂时“不能履行”,有的有能力履行却选择当“老赖”。针对这种情况,淮安法院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为守信者开绿灯、让失信者受限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对失信被执行企业,淮安法院联合市信用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失信行为类型、失信程度、失信后果等因素,将被执行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对轻微失信企业,依托“法官进网格”“无讼淮安”平台,采取警示、约谈为主的柔性惩戒措施,引导案件双方当事人强化沟通协调,实现“双向共赢”;对一般失信企业,通过与市信用办建立的网络交互平台,即时推送失信信息,由联动惩戒单位采取限制、监管、曝光为主的一般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采取司法强制、刑事处罚为主的严重惩戒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信用分级”制度,淮安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两书同达”机制:一“书”是《纳失决定书》,告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后果及影响,对有积极履行意愿但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企业,根据企业履行态度和能力分级设置1-3个月失信宽限期。在这“一书”督促引导下,654家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法院“活封”“活扣”厂房、土地及生产设备12.3亿元财产,允许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以“放”促“养”,协调当事人和解实现“双赢”。

另一“书”为《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及程序。法院将向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人出具《信用证明》,及时向信用办推送修复信息,日前已对符合条件的2455家企业及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为231家企业主动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破解企业在招标投标、融资借贷、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障碍,让改过的失信企业甩掉“失信包袱”“轻装上阵”。(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