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里的巡回审判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0日A06
日期:06-20
本报通讯员 贺雪 本报记者 王晓红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开在养殖场里的巡回庭审正式开始。
苏某于2021年11月向中国农业银行沛县支行申请贷款用于养殖,期限1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后苏某并未按期还款,逾期后银行多次向苏某催收无果,遂将苏某诉至沛县法院大屯法庭,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134047.97元。
承办法官在案件前期的走访调查中了解到,被告苏某之所以未能及时还款是因为前期养殖的羊误食打了农药的野草导致大量死亡。
考虑到苏某年龄较大,且独自养殖几十只羊,交通出行不太方便,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养殖场里。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诉辩主张,承办法官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详细询问,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解答,积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告表示理解苏某目前的困境,苏某也表示会积极还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
沛县法院近年来持续发力,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社会治理触角,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