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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20日A08

日期: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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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723民特4号

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立案受理刘玉方申请宣告张志亮死亡一案,经查张志亮,男,1989年10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号码320723198910222213,汉族,原住灌云县圩丰镇洋桥村七、八组023号,于2016年12月起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张志亮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志亮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志亮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处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志亮情况,向本院报告。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3027号

王丽茹、杨文江、朱长青:本院受理原告盐城承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丽茹、杨文江、朱长青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2民初5750号

刘朋:本院受理原告庄庆超与被告刘朋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2民初5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宣判,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2948号

杨义书、杨海东:本院受理原告刘胤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204号

骆步华:本院受理原告闵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05号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杨铁柱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07号

吴志文:本院受理原告迟洋洋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366号

振华国强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新疆振华国强能源有限公司、苏然: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鑫晟都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686号

常州传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刘传强:本院受理原告匡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26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007号

常州韦博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婷丽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921号

陈红兵:本院受理原告张维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3047号

卞银龙、卞金龙、卞荣保、卞杉杉:本院受理薛凌云与卞银龙、卞金龙、卞荣保、卞杉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032号

李冰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凌定根与被告李冰涛、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6177号

毛晓炜:本院受理原告季雁与被告毛晓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61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81号

陈雪:本院受理原告刘桂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727号

安松松:本院受理原告王加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407号

韦开源:本院受理原告董祥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047号

陈洋:本院受理原告王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926号

王永彬:本院受理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会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王永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1926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92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608号

陈玲: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320号

李松:本院受理原告黄祥琴与被告李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4605号

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常州中臻针织品染整有限公司:原告言志明诉被告常州新湖印染有限公司、常州中臻针织品染整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304号

何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被告何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再8号

胥卫明: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江苏正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武进分公司与原审被告常州市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顾春付、周晓霞、钱世龙、连云港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133号

张堂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顾海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6536号

张兴旺:本院受理原告刘跃林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4795号

许小琪: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显臻与被告许小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691号

周圣华:本院受理原告丁广发与被告周圣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155号

刘倩、刘正、李相荣: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海天石化有限公司诉你们、江苏省国鼎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7629号

尤寅:本院受理魏维忠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725号

孙爱平: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2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121号

沈阳:本院受理原告陶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4955号

李勇、赵以雷:本院受理原告曹庆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52号

赵节节:本院受理原告黄佑胜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45号

赵节节:本院受理原告刘昭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62号

刘执龙:本院受理原告朱永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421号

梅良超:本院受理原告韩明珠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7474号

闫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7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058号

朱宏:本院受理原告张腾腾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朱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工作证、执行公务证遗失公告

灌云县人民法院钱红岩遗失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编号33020128,声明作废。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0日

灌云县人民法院贺乔春遗失工作证、执行公务证,编号33020116,声明作废。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