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1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6日A09

日期:06-16
字号:
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03民初604号

吴精华:本院受理原告徐佳与被告吴精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750号

郑以方:本院受理原告张坤山诉被告郑以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04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23民初5836号

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市瀚轩盈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宝应县智瑞克电气经营部与被告宝应县祥瑞和建材销售中心、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中地君豪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瀚轩盈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23民初5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816号

被告许文:本院受理原告张向东与被告郑宸宸、许文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2民初5755号

冯春硕、冯海兵、范红静:本院受理原告刘青诉被告冯春硕、冯海兵、范红静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02民初5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182号之一

李丽娟:本院受理原告章剑诉被告李丽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合议庭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456号

姚秀娣:本院受理原告戴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84号

江苏扬州热血倾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扬州热血倾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