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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既解法结也解心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6日A06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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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 记者 张羽馨)农村宅基地房屋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关于宅基地房屋拆迁以及拆迁利益的继承分割一直是很多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张家港法院锦丰人民法庭运用非诉讼方式顺利化解一起因拆迁款分割引发的行民交叉纠纷。

据了解,村民王某、张某夫妇共生育王某戊等6个子女,夫妻二人去世后留有农村宅基地平房4间,未立遗嘱。入赘其他村的王某戊将该4间平房进行了翻修并使用。后王某戊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4间平房作价补偿35万余元,王某戊书面承诺今后家庭内部如发生房屋产权、债权债务、补偿款分配等纠纷,由王某戊自行处理。后王某戊其他兄弟姐妹及家属对拆迁补偿款分配提出异议,因各方争议较大,拆迁款由政府汇至某村委会后一直滞留账上,王某戊多次催讨未果,便将某村委会告上法庭。

锦丰人民法庭收案后,主审法官深入研判,认为案涉拆迁的相对方应是王某戊与政府,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为行政协议,因该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按照规定应当由王某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为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可能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一揽子解决4间平房的拆迁款继承分割问题,主审法官将其他相关继承人一并追加为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借助公益律师、非诉专员等熟悉乡情民情的社会调解力量,逐个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就争议点充分释法明理,讲透民风民俗,耐心细致做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既解法结也解心结,最终成功促成调解,35万余元拆迁款按照调解协议确认的份额随即由某村委会发放给各方当事人。一场因老房拆迁引发的行民交叉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