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4民初7871号
上海鲸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八顺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517号
南京汇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华芹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3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99号
昌泰平: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耀鑫新型建材装饰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350号
李虞婧:本院受理原告王欣与被告李虞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785号
谷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娜与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390号
滕康:本院受理原告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被告滕康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392号
晋心文:本院受理原告姚后芳与被告晋心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39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346号
唐为云:本院受理原告刘潘潘与被告唐为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6346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2022)苏0102民初16346号民事判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2022)苏0102民初16346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876号
张莉:本院受理原告张绍德与被告张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2023)苏0102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2023)苏0102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069号
山东裕鼎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仿冒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普通程序独任(或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476号
陈萌:本院受理原告徐高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374号
王晗臣:本院受理原告汪钰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333号
赵地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幸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332号
赵地海、张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李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331号
赵地海、张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王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8319号
孙翊舟:本院已受理原告陈璐与被告孙翊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83号
钟义:本院受理原告谈泉与被告钟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9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02号之一
赵晖:原告镇江禾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166号
陈必友:本院已受理原告陈其豹诉被告陈必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166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2675号
袁仁波: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刘西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267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高新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433号
邵辉:本院受理原告莫颖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3339号
郑静:本院受理原告汪长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信息查询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736号
金春、董超凡、孙翔: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溧水区万诚电脑经营部与被告金春、董超凡、孙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45号
纪佳平、纪昌春、王树芹:本院对原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与被告纪佳平、纪昌春、王树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927号
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匡成博诉被告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1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187号
金孝兵:本院受理原告姚春喜与被告金孝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495号
徐遵国:本院受理原告吕作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294号
刘春芳:本院受理原告郭伟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5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3158号
江苏建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夏志军:本院受理颜正洪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683号
仝莉:本院受理原告鲍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607号
镇江天影影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镇江大禹创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天影影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02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2710号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徐艳:本院受理曾光明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徐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保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济川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黄梓轩,女,2017年1月13日出生,于2017年1月20日在海门市包临路与人民西路路口往东100米左右地段捡拾,捡拾时身穿红色小棉袄,黄色小棉裤,身上放着一张条子,纸条上写有“出生日期:2017年1月13日”,用红花小棉被包裹着。请知情者于60日内提供线索,联系电话:悦来派出所 81281801或社区民警陈瑙:13506283012。
勘误
2023年4月18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江苏法治报刊登的冯小菊诉苑冰、戴宽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更改为“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十五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