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03民初1132号
徐存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93号
徐州神威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原告徐州市贾汪区和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2民初6284号
镇江龙洋服饰有限公司、宋安邦、刘明亮、吴宪:本院受理原告葛廷钟与被告镇江龙洋服饰有限公司、宋安邦、刘明亮、吴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922民初6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1205号
李远鹏、廖俊聪、李小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李远鹏、廖俊聪、李小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055号
周长飞、于正祥:本院受理原告郭德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277号
滨海县世纪铭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严必建:本院受理原告侯春山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395号
蔺光辉:本院受理原告左元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423号
于长海、胡翠芳:本院受理原告姚鹤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445号
徐天富:本院受理原告任少冲与被告徐天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6596号
侯红伟: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朱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6592号
李夫安: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李庆路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