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1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4日A09

日期:06-14
字号:
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191民初1214号

陈文晓: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超与被告陈文晓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相关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我们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177号

沛县瓦尔特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佩莱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沛县瓦尔特商贸有限公司、广州百媚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七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91民初2412号

宋连喜:本院受理原告原告黎燕、殷仁宏、徐金美、殷希蕾与被告梁爱山、江苏智帮物流有限公司、宋连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山支公司、湖南中橘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作出判决。现江苏智帮物流有限公司对(2022)苏1091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你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1、依法撤销(2022)苏1091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278号

被告王小东:本院受理原告曹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057号

徐州喜勇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想想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083号

杜福寿:本院受理原告王璋年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687号

张亚:本院受理原告邱振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958号

谢金召:本院受理原告顾以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