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4日A04
日期:06-14
(2023)苏0382民初760号
何书剑:本院受理原告张裕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83号
扬州中宏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饲料集团公司诉扬州中宏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苏0106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人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该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1683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6664号
雷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雷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264号
袁树奎: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袁树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52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6669号
刘志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6098号
李文祥:本院受理原告蒋敏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二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080号
霍伯麦(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告霍伯麦(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145号
北京启程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振亚线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案件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应诉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典标准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