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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检察蓝+”共护河湖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4日A01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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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淮安市、洪泽区两级检察院会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和洪泽区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洪泽湖湖区巡查活动,并召开了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

近年来,洪泽区检察院积极创新构建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构建河道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三年来,共办理涉水事违法案件25件,获评省以上典型案例3件。

维护河湖水事秩序

洪泽湖是淮河流域重要的蓄洪湖泊和行洪通道,但侵占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依法存在,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洪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摸排相关线索9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河湖“两违三乱”整治、重点河湖库和饮用水水源地违建别墅清查整治。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管理,凝聚河湖保护合力,该院推动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签署《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动协作机制》。注重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与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洪泽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

筑牢精准智控防线

该院积极打造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信息交流平台,联合水利部门推进河湖保护“天眼”行动。2021年2月,该院通过实时监控发现某企业污染线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磋商责令企业赔偿修复费用20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