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联动 田间地头化纷争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3日A06
日期:06-13
近日,经过徐州两级法院联动调解,李某与某施工单位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尘埃落定。
2020年4月,被告某施工单位在某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拓宽了路基,导致原告李某承包地的排水沟变窄,排涝能力减弱。同年夏季汛期,因排水不畅,李某承包地种植的绿化苗木长时间积水,致使部分苗木死亡或受损。经鉴定,涉案苗木市场总价值为68万元。因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李某诉至徐州市铜山法院,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这是自该重点工程开建以来,铜山法院受理的第六起同类型案件,涉案总金额达数百万元。在前期处理的另一起案件中,被告某施工单位认为赔偿过高,上诉至徐州中院。张集法庭庭长万小永接手案件后,积极与中院联系沟通,商议制定协调化解方案,共同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中院民一庭庭长孙庆与万小永共同前往涉案承包地现场勘察,对承包土地地形走势、施工方道路铺设长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最短的时间明确责任划分。调解过程中,两级法院法官分别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析权衡利弊,了解当事人调解意向,促使当事人争议矛盾有效钝化。
之后,孙庆以柔性释法化解施工单位的对抗情绪,万小永则对原告真情调解打破其内心隔阂。在两级法院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两起纠纷得以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