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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家”里解 情法交融解心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3日A05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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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6月7日,巡回审判周第三天,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干警来到了长江镇中心沙社区。原告老王夫妇有一独子小王,小王成家立业后与妻子小张生有一女,一家人过着平淡幸福的日子。2022年7月,女儿还未满一周岁,小王因交通事故当场身亡。事故中,小王家属共获得赔偿款6万余元。因小王投保了意外险,家属另获得保险金99万余元,共计100余万的赔偿金均打入了小张账户。小王过世后,老王夫妇和小张因为生活琐事,逐渐产生矛盾并分开生活,对于赔偿款如何分割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今年4月,老王夫妇诉至法院。

承办人陆兰兰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调解室里,老王夫妻见到了久违的孙女,双方均表示要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老王夫妇也愿意在自己应得份额中赠与部分给孩子,但对赠与金额及给付方式仍存在不小的差异。

“家事纠纷最好要去‘家’里解。”陆兰兰带领法官助理郝玲丽到村进行二次调解,并邀请原、被告的村居干部共同参与。老王夫妇表示:“我们原本不想起诉要保险金,但因为看不到孙女且孙女的户口也被迁走,实属无奈只能起诉。”小张则道出了自己的委屈:“因为原告在抖音和村居的言论,我和孩子每次回去都被他人议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也是被动回避。”

“小张希望孩子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老王夫妇渴望拥有精神依托,重拾生活的希望。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都没有对错之分。村居就是大家共同的家,今天我们到这个家里来听群众心声,集解纷合力,放下剑拔弩张,心平气和地解决家事。”在陆兰兰一番疏导和村居干部的劝说之下,经过现场多次沟通,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老王夫妇能够时常探望孙女并分得赔偿金40万元,剩余份额自愿赠与孙女,双方当场履行完毕,再无其他争议。

“没想到法官是如此地接地气!家事纠纷到村居调解,不光找到了化解矛盾的最优解,更修复了可贵的亲情,是一场生动的现场普法。”参加调解的中心沙社区人员发出了由衷的感慨。“家事纠纷如果机械地一判了之,换来的可能是矛盾激化,家庭破碎。基层法官就应当抓症结、讲人情、通情理,实实在在地帮群众解决烦心事。”长江法庭庭长吴亚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