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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检察“益路前行”护民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3日A01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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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旭

本报通讯员 朝阳 何雨婷

日前,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亭湖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充分肯定了亭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

2021年以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发展道路上“益路前行”,共立案20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5件,行政机关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要求侵权人赔偿环境污染、资源损害等损失2000余万元,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服务绿色发展 优化宜居大环境

亭湖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部署要求,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助力消除黑臭水体,保护碧水蓝天。开展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建材行业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通过调查发现15家建筑企业、工地存在污染问题,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通过诉讼追偿修复、治理环境和资源费用120余万元。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砂石场治理,回收和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余吨,清理河道20余条。

亭湖区濒临世界自然遗产黄海湿地。亭湖区检察院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湿地家园。对黄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沿海滩涂非法狩猎等刑事犯罪案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侵权人作出民事损害赔偿,推动环境损害综合治理。

与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检·鹤行”公益保护行动,举行生态修复暨法治宣讲等活动,扩大“世遗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在保护区打造自然生态公益保护教育基地和修复基地,设立检察官联络点,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监督模式,完善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机制。保护黄海滩涂野生动物资源,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拓展司法保护视野,积极协助构建盐城——齐齐哈尔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

聚焦社会期待 解决百姓身边事

亭湖区检察院开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盯与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领域,调查发现案件线索37件,立案29件。在盐城市率先开展“消字号”产品冒充药品销售监督专项行动,联合区卫健委开展集中整治,相关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对区人大代表关注的老旧小区飞线充电消防安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依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冒充交通指示标志的楼盘广告牌、群众反响强烈的小区外墙砖脱落、路面窨井盖缺失破损等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建议,督促及时整治到位,保证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