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623民初2956号
佛山市睿牧森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冒哲伟与被告佛山市睿牧森家具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更换合格的商品,承担本次诉讼费用并按购买商品原价4400元人民币赔偿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如东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终7863号
南京欣网易家二条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1民终7863号上诉人池爱平因与被上诉人江苏泓元供热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南京欣网易家二条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定于公告期满后2023年7月28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492民初1250号
王大伟、严丽娟、倪志芹:本院受理原告刘金海与被告王大伟、严丽娟、倪志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1139号
郭茂伯:本院受理吴加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13民初699号
蒋明:原告毕晴与被告蒋明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13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920号
吴建红:本院受理你与原告徐军建诉被告唐妃妹、王子一、任丞瑞、谭月、汤裴清、刘铭宇、马顺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5449号
闫森森、徐州市海福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徐传侠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茅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918号
常州风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常州风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29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民终1474号
季秋香: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斌因与被上诉人陈宝元及原审被告季秋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民终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