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培训场景化重实战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12日A02
日期:06-12
(上接1版)“‘难’才能真正起到锻炼的作用,‘难’才能在今后的庭审实践中不被难住,因此,题目往难了出!”泰州中院金融庭庭长吴翔定了出题的基调。
拿到题目的姜堰法院叶辉云法官皱了皱眉:“这题不简单啊,与现实结合很紧密,里面埋了好多‘坑’啊!”
原告与李四是多年好友,李四向原告借款50万元,之后李四偿还一段时间借款利息就未再偿还。王五与李四是夫妻关系,现已离婚,借款发生于夫妻存续期间,现需根据已有证据及当庭陈述,认定相关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终,在规定时间内,叶辉云完成了对双方代理人的询问,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认证,并在庭审小结中认定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台下,由泰州中院、泰州律协有关领导组成的评分组从查明事实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司法礼仪五个方面对七家法院的参赛法官以及年轻律师进行综合打分,即时公布,由金融庭审判业务专家以及律协领导现场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并评选出了一、二、三等奖。
“评奖不是目的,提升法官、律师在庭审中对诉辩意见的归纳和反应能力,提高泰州法律职业共同体综合素质才是重点!”据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介绍,对法官庭审的首要要求是准确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这是组织和驾驭庭审的前提;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通过庭审活动查明待证事实,简化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事实的举证质证,集中时间和精力调查有争议的事实;围绕庭审情况着重针对争议焦点做好庭审小结,这也是“场景化”培训关注和实训的重点。
在听完整场培训后,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泰兴市供电分公司六级职员张强表示:“泰州中院创新开展重点领域‘场景化’培训,邀请青年律师和法官同堂培训,用庭审过程中的真实场景,来考验参训法官的应变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促进了法律共同体的共同成长。同时也是深化‘清单式’联络活动的直接体现,通过‘点事参与’,让人大代表结合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兴趣点,有选择地走进法院,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希望今后能够多开展这类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