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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8日A09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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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3649号

谢冬、吴红菲:本院受理原告李德勇诉被告谢冬、吴红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200号

陆雪江:本院受理原告冯相瑞诉被告陆雪江、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933号

李雯:本院受理原告镇江阔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63号

杨福盖:原告韦健与被告杨福盖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355号

张志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俭斌与被告张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2455号

夏洪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诉被告夏洪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907号

江苏苏财管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南市子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江苏苏财管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青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272号

张峻:本院受理原告梁光付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13民初1234号

李业军、雷格大件运输淮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克英、胡玉爱、徐成华、胡玉香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的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第一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41号

柳忠学:本院受理原告李百响与柳忠学、孙忠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43号

孟凡森:本院受理原告张训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