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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桂芳:刑事女法官的“铁骨柔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8日A08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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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人物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朱洁

本报记者 翟敏

最近热播的《乘风破浪的姐姐》让我们看到了女性不惧岁月、励志追梦的坚韧。在扬中市法院也有这样一位姐姐,她面对钟爱的法治事业,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什么是乘风破浪”。

她就是扬中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施桂芳,荣获“个人三等功”“镇江市优秀法治人物”“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日前,她又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身着代表公平正义的法袍,审判庭上,她总能准确把握案件的矛盾焦点,作出公正裁判;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审判中彰显司法温度。

惩治犯罪办铁案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是施桂芳不懈的追求。为此,她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加强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

业务能力过硬的施桂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在她的带领下,扬中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案件8件110人,实现“积案清零”目标,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在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管某某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时,面对案件社会影响重大、被告人罪名多、审限紧、案情疑难复杂等情况,施桂芳开启“白+黑”“5+2”工作模式,制定完善13个工作方案,协调市公安局、卫健委等11个部门600余人保障庭审工作。由于前期准备充分,连续15天的庭审顺利进行,组织领导者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案件在两个月内办结,受到中央特派督导组充分肯定。

作为院扫黑办主任,施桂芳还聚焦行业清源,向丹阳市金融监管、自然规划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8份,通过“打”“建”并举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其中,《关于拆除违建“毒瘤”、打造安全人居环境的司法建议》在全省优秀“三书一函”评选中获一等奖。

温情司法暖人心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这是施桂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施桂芳坚持将情、理、法有机结合,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她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欲得到超额赔偿而多次上访,她在承办该案的过程中,积极引导被害人合理合法维权,主动协调法律援助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动员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最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使这一历经二年多的棘手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双方均服判息访。

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了解到朱某的女儿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成为了“事实孤儿”,施桂芳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会同民政、医保、教育等部门,为朱某的女儿找到了监护关爱家庭,解决了被告人子女的监护问题。之后施桂芳仍不定期回访,全力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工作,让朱某的女儿早日重回校园。

坚守信仰挑重任

近年来,施桂芳以“法官进网格”“普法六进”为载体,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成绩的背后是付出、是责任,是一颗为党的事业无私奉献、司法为民的心。多年来,施桂芳坚守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坚守为民情怀,正是这默默的坚守,让她成为了一名在审判岗位上勇挑重任、明察秋毫的法官,一名在职业生涯中恪尽职守、力争向上的法官,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