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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8日A02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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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孙乃清 陈茜)近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组织专业法官分析研判,解除对某建筑公司的保全措施,该公司银行存款2000余万元得以全部解冻。据悉,此案系泰州法院系统首例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案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泰州市中级法院联合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泰州两级法院受理案件中,纳入涉诉免保“白名单”的建筑业企业作为诉讼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同意由融资担保机构以“保函”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作为诉讼被告被保全时,融资担保机构以“保函”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对涉诉免保“白名单”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不采取实体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发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47家泰州市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白名单”。

据介绍,建筑业企业“涉诉免保”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引领效应,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面对涉诉建筑业企业因保全措施导致正常经营受到负面影响的情况,高港法院快速、精准地对涉诉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法律指导,避免企业因涉诉造成银行转贷困难、招投标准入受限、工程施工无法开展等问题,助推建筑行业良性循环发展,护航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