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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后经营者双考前主动整改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8日A02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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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特约记者 雒呈瑞 通讯员 赵青)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反映线索:雨花台区某街道步行街附近,每晚都有露天KTV提供收费点歌和唱歌服务,经营时间长、声音大,临近中、高考,群众深受其扰。收到线索后,雨花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即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并及时联系街道社区核实有关情况,基本确认噪音扰民事实的存在。

6月1日,雨花台区检察院联合当地社区共同就露天KTV噪声扰民问题在社区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社区居民代表、露天KTV经营者以及城市管理局、派出所等单位代表到场参加听证,共议解决办法。社区居民代表认为,露天KTV经营超时、音量过大,特别是临近中考、高考,噪音扰民,应当限制经营时间和场所、降低音量,行政执法机关也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经营者代表表示,自己系合法经营,音量尚未达到噪音标准,晚上九点后继续营业只是偶尔现象,经营行为也受到了辖区部分居民的欢迎,但前期确实未意识到对中考高考的影响,希望能够与居民达成和解、取得理解,表示愿意配合也希望行政执法机关对自己从轻处罚。城市管理局、派出所等行政执法单位代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了处理方案,认为摊主合法开展经营应当遵守防治噪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造成噪声污染的,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劝导和罚款,并要求经营者在“双考”等特殊时间段暂停营业。

三位听证员经过对当事人的询问,通过闭门评议,认为夜间露天KTV音量过高、经营时间过长,造成了噪声污染,经营者应当整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积极加强监管。同时建议专设远离住宅区的KTV经营地点、增设噪音检测设备、规定营业时间等具体管理办法。露天KTV经营代表一致表示愿意立即整改,并承诺在“双考”开始十天前至考试结束期间停止经营,履行好社会义务。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表示,将依法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宣传、加大巡视,共同守护广大学子安宁祥和的学习、备考环境。

雨花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凌燕表示,露天KTV经营属于夜摊经营的一种形式,虽然造成噪声污染,但要在充分保障经营权的基础上合理合法的规范;社区居民是噪音污染的直接受害方,他们的意见最能反映矛盾的根源和管理的方向;行政执法机关虽然有权力对噪音扰民的行为进行管理,但怎么管更能让经营者信服,使他们真心做出改变,不仅要用权,更要用心。“用听证的形式把相关各方召集在一起,大家心平气和地从自己、从对方的立场角度出发,共议解决问题的办法,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意见后做出的评议意见,更能让各方接受,听证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