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91民初564号
崔丽红:原告边莅晶与被告崔丽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109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261号
刘祥贵: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军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2710号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徐艳:本院受理曾光明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徐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保全)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济川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5014号
刘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园忠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696号
被告李连生、周国祥、陈汉勇、郑伟、袁正权、陈汉志、孔鲁杰,第三人刘江、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市康乐城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连生、周国祥、陈汉勇、郑伟、袁正权、陈汉志、孔鲁杰,及第三人刘江、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696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09: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675号
欧秀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354号
杭万灵:本院受理李巧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疫情防控提醒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08号
赵兴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苏1081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423号
扬州宝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姚红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228号
周佛来:本院受理原告王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3228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002号
马云飞:本院受理原告曹国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895号
于飞胜:本院受理原告沈永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88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