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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7日A04

日期: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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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信访与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81民初944号

李付华、孙云云: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钱国昌和被告李付华、孙云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274号

李毅、廖桂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438号

徐州屹能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跨越速运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745号

郭俊亚: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诉被告郭俊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232号

胡坚强:本院受理马孝侠、朱娟、朱伟、朱彬诉你农村建房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缺席审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623号

扬州市海芝拓拉链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联鑫织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市海芝拓拉链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916号

孙帅帅:本院受理原告娄江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19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752号

丹阳市艺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北区三井悦享日用品商行诉被告丹阳市艺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由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97号

李昊南:本院受理原告卢振凤、孙超诉被告李昊南、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鼓楼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7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02号

巧的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巧的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329号

江苏汉皓装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弘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汉皓装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镇江市新区大港银河路10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628号

蒋有新: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蒋有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4号

黄飞: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5号

曹贝: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7号

李志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8号

梁强: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9号

金利勇: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3号

武玲: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1号

孙振: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0号

王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3号

李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6590号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子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晟峰供应链有限公司诉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子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