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6211号
王康朵:本院受理原告刘建萍诉你陈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第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222号
余胜兵、陈春花、彭昌号: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余胜兵、陈春花、彭昌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582号
南京兆飞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宦剑: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劲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627号
王静静:本院受理原告刘芹与被告王静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2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252号
施庆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华超与被告施庆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115号
任永昌:本院受理原告唐龙祥与被告任永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31号
钱文高:本院受理原告陈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7277号
戴平稳:本院受理原告蒋永林与被告戴平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825号
韩步锋:本院已受理原告殷学军与被告韩步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阜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085号
陈群:本院受理原告刘明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296号
王明余:本院受理原告赵瑞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02民初3249号
匡正荣:本院受理原告代祥丽诉匡正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402民初32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小额诉讼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276号
安开明:本院受理原告杜明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0191号
大庆利雪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庆利雪化工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101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催2号
申请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汇票,票面号码00100041 29868135(出票日期2015年11月23日,票面金额40000元,申请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催3号
申请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汇票,票面号码00100041 29868427(出票日期2015年12月29日,票面金额50000元,申请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2020年11月26日傍晚5点50分钟左右在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六甲镇村八组地段邓女士家门口,捡拾到一女婴,该女婴身着棉毛衫和棉衣裤连外盖一条毛毯,内附一张2020年11月22日的小纸条,请亲人或知情者速与二甲派出所王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3862831345;或与当事人邓女士:18306282399联系。小孩即日起60天无人认领将依法安置。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二甲派出所
2023年6月7日
寻亲公告
2020年4月18日凌晨5点10分左右在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六甲镇村二十七组地段胡女士家旁边,捡拾到一女婴,该女婴身着兔毛衫和棉袄连外盖一条毛毯,内附一张2020年4月15日的小纸条,请亲人或知情者速与二甲派出所王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3862831345;或与当事人胡女士:17368663922 联系。小孩即日起60天无人认领将依法安置。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二甲派出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