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倾心尽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6日A01
日期:06-06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6月5日,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至2023年度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025件。
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汤小夫通报了我省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运行四年来的工作成效,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杰就发布的2022至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和湿地保护典型案例作了详细解读。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办主任张志平主持。
我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15人。
审结“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农业农村部2022年十大涉渔典型案例的“骆马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排放废水污染环境赔偿生态损害案”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全省法院找准环境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有力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增殖放流、集中宣判、共建修复基地等系列活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危害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坚决遏制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对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与检察院建立企业合规案件起诉与审判衔接机制,共同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绿色发展,以司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案件审理执行司法协作。大运河沿线司法机关加强跨区域协作。
通过持续巩固和完善机制改革和机制建设,我省法院充分发挥“9+1”机制全流域保护、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效能。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