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援筑牢屏障守护成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5日A05
日期:06-05
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石印 潘刘钢)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丹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168件,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650人次。
优化程序,确保应援尽援。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案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遭受虐待、遗弃或家暴的未成年受害人,在维护合法权益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优先审查、受理、指派等工作流程,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机制,实现全程覆盖。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协作互通,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加大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力度。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律师在会见时兼听析辨,尽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率、羁押率,最大程度地减少“染缸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
厉兵秣马,组建精品团队。选拔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团,并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指派业务精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具体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功能,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专业优势,与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安抚、疏导情绪、化解冲突等服务。
跟踪问效,提升案件质量。为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明确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原则、流程、旁听和回访制度,加强民事代理援助律师诉前、诉中调解及和解工作。从维护亲情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未成年人抚养、教育侵权案件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止争息诉。加强刑事辩护未成年人挽救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提出辩护意见等,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