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当庭宣判适用认购“蓝碳”修复生态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5日A02
日期: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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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非法捕捞案件的办理实践中,基于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难以科学量化和计算,故通常仅关注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而缺少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考量,使得无法全面评价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情况。
“在此案中,案涉捕捞行为不仅造成海洋渔业资源损失,还因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纳污净化、固碳循环等服务功能损失,在这些功能损失中,海洋固碳能力的损害可以通过海洋碳汇的方式予以科学量化。为此,法庭创新采用认购海洋碳汇的方式对该部分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予以科学认定,全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李作超说。
实质审查
探索构建蓝碳修复规则体系
为科学评估案涉非法捕捞行为造成海洋碳汇损失,法庭围绕基础数据、测定方法、评估程序、计算方式等方面,对案涉碳汇评估报告进行实质性审查,并由评估报告的出具专家出庭接受双方质询。
经过实质性审查,法庭对因部分基础数据问题造成碳汇损失量计算偏差予以了纠正,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按照法庭审查计算结果变更了诉讼请求。通过实质性审查,针对连云港海域中国蛤蜊特定类型的碳汇损失,法庭最后依据捕捞行为发生时相关碳汇交易所确定的碳排放量均价计算案涉海洋碳汇损失金额,构建了贝类海洋碳汇损失计量方法和损害赔偿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