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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2日A04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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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税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923民初1255号

夏国明、羊金凤:原告马以林与被告夏国明、羊金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12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7号

王光宇: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9号

王作荣: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0号

陈云: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1号

吕瑾: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619号

江苏省浪淘沙网吧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小斌与被告江苏省浪淘沙网吧连锁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3民初6047号

中房老龄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景谷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房老龄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294号

沈建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瑞明与被告沈建强健康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464号

李胜年: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02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10号

句容市华阳街道孟雪寝室用品经营部、孙中国、邱俊:原告雷胜洪与被告句容市华阳街道孟雪寝室用品经营部、孙中国、邱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61号

王书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余杭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与被告王书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栖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沛县人民法院

勘误

2023年4月24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在本报刊登的(2023)苏0902民初2082号公告中,原告古文俊更正为吉文俊。

遗失声明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田娟遗失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211585350,执业证书流水证号:10897408,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