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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整治“厂中厂”安全隐患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1日A05

日期: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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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曾艳明 王雅萌)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工业园区,看到“厂中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检察官的心终于踏实了。近年来,不少小微企业采取多元经营模式,将厂房转租或部分转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形成了“厂中厂”现象。

今年2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交的一段视频引起邗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注意。视频中,扬州某公司厂房突发大火,浓烟滚滚。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隐藏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该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经现场勘验、走访行政机关、咨询专家意见,了解到发生火灾的厂房系“群租厂房”,承租该厂房的企业共36家,是典型的“厂中厂”。此次火灾系“群租厂房”企业违规搭线引燃堆放物料造成,导致1万余平方米的厂房被烧毁。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邗江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案涉消防问题及时处置,并对“厂中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体检”。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火灾事故全面调查,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理,并排查出类似问题“厂中厂”41家,针对发现的2418条隐患逐项整改,尤其针对未配置消火栓、自动灭火器等339条隐患集中攻坚,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毛绒制品、半导体等“群租厂房”重点领域和重要场所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延伸办案触角,邗江区检察院就“厂中厂”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发现辖区共有“群租厂房”114个,普遍存在空间狭小、可燃物违规堆放、违规搭建遮挡消防通道、未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等情形,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此,该院牵头区应急部门、14个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所有类似案涉“厂中厂”隐患,给予不同期限有序推进整改。截至目前,排查出的4797条安全隐患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整改。

“厂中厂”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的重灾区,也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邗江区检察院撰写《关于邗江区安全生产隐患的调研报告》,针对“群租厂房”等安全生产管理漏洞、机制建设不完善等提出建议。邗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80万余元集中开展“群租厂房”安全评估,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