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特别程序”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6月01日A01
日期:06-01
本报讯(记者 李之鹏)5月30日,省检察院举行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2)》以及省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典型案例8件。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介绍,2013年修订施行的刑事诉讼法新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专章,正式确立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为确保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江苏检察机关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严格执行特别程序,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到特殊、优先、双向保护。一方面,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加强矫治教育,充分发挥不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作用,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必要司法震慑。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06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170人;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511人,提起公诉1063人。
附条件不起诉是由我省检察机关最先探索尝试进而推动立法的一项制度。各地在依法适用的前提下,坚持能用尽用,最大限度发挥附条件不起诉在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根据个案情况确定考验期、制定考察帮教计划,开展全程帮教、精准帮教,成功帮助一批涉罪未成年人重启人生。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79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有372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126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高等院校,898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