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小证明”彰显为民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30日A06
日期:05-30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沈旭)“谢谢法官,有了这份证明书,我就可以顺利办理银行贷款了。”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十总法庭开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收获当事人的点赞。
原告曹某因与被告顾某婚后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通州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做出了离婚判决。曹某因办理贷款、房屋过户等事宜,请求法院出具相关离婚证明。十总法庭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向曹某出具了《离婚证明书》。
据介绍,该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离婚证明书》隐去了当事人的个人私隐,并且加盖法院公章,具有和离婚证同样的法律效力。凭借这一纸“小证明”,当事人既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隐私也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