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6民初573号
侯益鹏、范天铭、江苏华彩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兴易达(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郭晔、王权、陈家荣、周勤荣、陶明泉: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孙旭清、李敏悦、杨建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行审91号
南京易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南京易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宁金管决字[2022]第109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执行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及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玄武法检大厦(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第三十法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453号
伍涵靖: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娅诉被告伍涵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161号
端正祺、句容市顺洋涂料厂: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碧瓦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端正祺、句容市顺洋涂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671号
骆建于、徐朝云:本院受理原告张斌与被告骆建于、徐朝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671号
骆建于、徐朝云:本院受理原告张斌与被告骆建于、徐朝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斌不服本院(2023)苏1111民初67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62号
马欣:本院受理原告方文思与被告马欣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5094号
镇江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海门市星牛食品商店与被告镇江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5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375号
陈丽:本院受理的原告蔡杰与被告陈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789号
乔晓卫:本院受理原告李兰存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119号
郁峰:本院受理原告丁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693号
单欢欢:本院受理的原告邱建锋与被告单欢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02民初659号
高全芳:本院受理原告闵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02民初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7118号
颜明志:本院受理原告邱梦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7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266号
祁林生:本院受理原告徐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059号
朱剑、林先亚、左立军、马业存:本院受理的原告三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大国电气有限公司、朱剑、林先亚、左立军、马业存、左立彬、刘月平、吴越峰、第三人江苏沃尔特电气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065号
朱剑、林先亚、左立军、马业存:本院受理的原告一二三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大国电气有限公司、朱剑、林先亚、左立军、马业存、左立彬、刘月平、吴越峰、第三人江苏沃尔特电气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212号
常州市金福电力铜材有限公司、沈燕、张琰福: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被告常州市金福电力铜材有限公司、沈燕、张琰福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212号民事判决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8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2699号
常州忠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盖特钨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忠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转换程序裁定、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655号
张剑波:本院受理原告胡令杰与被告张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861号
韩小龙:本院受理原告杨艳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692号
王威:本院受理原告魏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5591号
武献宝:本院受理原告沈绪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125号
刘祖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凤诉被告刘祖峰、程建华、徐州市华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江苏华宇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