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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26日A09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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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02民初1548号

扬州市第二木材建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诗林诉被告扬州市第二木材建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922号

盐城乌宛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丰县蓝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吉优电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方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91民初3330号

徐州市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海波诉被告徐州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91民初3330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79号

江苏冉尔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爱科赛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冉尔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科技园2号楼维扬经济开发区巡回审判点)维扬巡回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069号

王晋:本院审理原告胡美琦与被告王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苏1003民初9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873号

许凤芹、贾刚:本院受理原告陈法均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38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王集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671号

韩长年:本院受理原告周开元与被告韩长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675号

姚雄伟、恽友琴: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瑞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67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664号

新北区春江宇凡汽车饰件厂: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瑞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6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667号

倪炳元: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瑞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30号

常州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